管理信息系统的战略规划制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步骤:
第一步,确定规划的基本问题,如规划的年限、规划的方法,确定集中式还是分散式的规划等。
第二步,收集初始信息,包括从各级干部、卖主相似的企业、本企业内部各种信息系统领导小组、各种文件以及从书籍和杂志中收集信息。
第三步,现存状态的评价和识别计划约束,包括目标、系统开发方法、计划活动、现存硬件和它的质量、信息部门人员、运行和控制、资金、安全措施、人员经验、手续和标准、中期和长期优先序、外部和内部关系、现存的设备、现存软件及其质量,以及企业的思想和道德状况。
第四步,设置目标,主要由总经理和计算机领导小组来设置,包括服务的质量和范围、政策、组织及人员等,它不仅包括信息系统的目标,而且应有整个企业的目标。
第五步,准备规划矩阵,列出信息系统规划内容之间相互关系所组成的矩阵,确定各项内容以及它们实现的优先顺序。
第六步、第七步、第八步、第九步是识别上面所列的各种活动,判断是一次性的工程项目性质的活动,还是一种重复性的经常进行的活动。由于资源有限,不可能所有项目同时进行,只有选择一些好处最大的项目先进行,要正确选择工程类项目和日常重复类项目的比例,正确选择风险大的项目和风险小的项目的比例。
第十步,确定项目的优先权和估计项目的成本费用,依此编制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第十一步,然后在第十二步把战略长期规划书写成文,在此过程中还要不断与用户、信息系统工作人员以及信息系统领导小组的领导交换意见。
写出的规划要经第十三步,总经理批准才能生效,并宣告战略规划任务的完成。如果总经理未批准,只好再重新进行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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